通姦除罪不代表無責任
大法官在5/29的時候正式宣告了通姦罪違憲,立即失效。名律師呂秋遠則在臉書上表示,通姦罪的廢除,不代表外遇就無責任;如果外遇了,不管程度嚴不嚴重,或是有沒有性器官的接合,其實另一半都是可以要求損害賠償,通姦罪廢除,不是代表說外遇就是可以的。
呂秋遠還說,18年前就已經有人聲請釋憲,大法官現今再次審理其實非常不容易。宣布違憲了之後,現在審理的所有通姦案件都必須結束,甚至還在偵查中的案件也都一樣。現行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標準較低,司法院應該檢討如何才能提升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的標準,可以提供法官參考。
現在國家公權力已經無法幫忙維繫家庭、婚姻與愛情。如果對方外遇,拿到高額賠償也會較為實際,叫人家繳罰金給國家真的沒那個意義。通姦除罪化不要牽拖到最後執政黨傷風敗俗、鼓勵外遇,這是大法官所做出來的憲法解釋,通姦罪這種事情,不是國家安全議題,要相信司法獨立,不是政黨可以左右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