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遇都是因為老婆的錯?
繼上篇文的後續狀況,外遇男辯稱,老婆婚後「個性驕縱強硬、即有極度情緒化反應」,又常常因為吵架後擅自離家徹夜不歸,長期下來導致雙方感情極度淡薄,且妻子在起訴書也表明,早已不過問他的感情生活。台南地院簡易庭審理此案,不採信他的說詞,判賠30萬元。人夫再度上訴,指控寒流來的時候,自己還被老婆趕到客廳睡覺,因長期遭受精神霸凌,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,但對方遲遲不願意離婚。法官認為,認為人夫在有婚姻關係的前提下,多次與第三者約會、發生性行為,與另一半的個性及家庭生活是否幸福並無因果關係,即使夫妻間有相處問題,應該要共同解決,認為人夫將外遇責任推給妻子不足以採信,駁回上訴。 2020-08-20
